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并取得合法经营许可证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并依据监理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专业化有偿服务活动。相关的工程建设技术文件,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委托监理合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工程监理的主要关系
工程监理资料是工程监理单位在对建设工程实施工程监理的全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编的文件和资料的统称。它是工程监理工作中各项控制与管理的依据与凭证。监理单位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经建设单位授权,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单位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在监理业务活动中必须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监理单位根据授权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总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监理部资料的总负责人,并指定专职或兼职资料员具体管理监理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承包单位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维护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监理单位与安全,质量监督机构的关系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安全,质量监督机构代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行政府的监督职能,监理单位应接受其监督和检查。各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应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展负责收集、整理本专业的监理资料,不得接以涂改的报审资料,认真检查签署意见后交资料员存放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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